“中心”管委会:
由科技主管部门(科技厅、教育厅)、依托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A. 审定和批准“中心”章程;
B. 审定和批准“中心”发展方向和规划;
C. 审定和批准“中心”合并与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D. 审定和批准工程中心主任,技委会主任人选;
E. 审定“中心”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F. 审定“中心”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G. 批准“中心”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H. 聘任和解聘“中心”主任和技委会主任,以及待遇、绩效考核事宜。
中心主任:
中心主任、副主任由武汉工业学院推荐,经科技厅、教育厅批准任命,各部门负责人由主任,副主任提名,管委会任命,中心主任对管委会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A. 负责实施管委会的决策,决议;
B. 负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C. 负责中心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与组织实施;
D. 设置中心业务机构;
E. 向管委会报告中心运转情况;
F. 组织开展中心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等;
G. 组织中心的开放与合作交流;
H. 聘任、解聘下设机构的员工,绩效考核与奖惩;
I. 管委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工程技术委员会:
技委会主任由武汉工业学院推荐,经科技厅、教育厅批准后“中心”聘任,其成员由技委会主任从国内外本行业领域知名专家和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专家中挑选提名。工程技术委员会对主任负责,主要职责如下:
A. 商议“中心”的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计划,为中心提供技术建议或咨询;
B. 向“中心”提供本行业科技发展动态和新技术信息;
C. 对“中心”学术水平、工程技术建设项目的质量进行评审,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综合办公室:
处理中心日常事务,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协调各部门间的关系和统一对外联系,组织开展学术交流,人才培训等,下设行政,财务,人才培训及管理室。
工程技术研发部:
组织和开展农产品加工、深加工和延伸加工的研究,工程化技术集成、组装、产业化开发。下设绿色饲料工程技术研发室,饲料资源开发与工程化技术研发室和饲料加工装备研发室三个室。
安全与质量控制中心:
从事饲料、畜产品安全与质量控制,安全检测和质量检测工作。下设产品安全技术研发室,饲料安全质量检测中心和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开发部:
从事饲料、畜产品加工技术及产品信息服务,本“中心”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本“中心”产品及本“中心”技术成果转化的产业化,产品的市场的策划、市场营销。下设信息服务部、成果转让与推广部,市场策划与营销部。